2006年是重庆极不寻常的一年,全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面对自然灾害,全市人民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取得了抗旱救灾的全面胜利,农业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增长。粮食虽然减产,但农民却仍保持增收,这主要得益于全市劳务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们将劳务经济作为“第一资源型经济”着力培育,劳务产业不断壮大,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一、从一般性工作向战略性任务转变,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近年来,根据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农民自主转移就业越来越难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劳务开发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由一般性工作向战略性工作转变,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到了较好效果。目前,全市已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706万人,超过劳动力总量的1/2,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5.8%。
    一是强化政府引导,突出战略地位。我们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出并启动实施了“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着力构建资源调查、技能培训和组织输出三大系统,作为农民跳出农业谋求增收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专题研究农村劳务开发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整合部门资源。我们在市和区县建立了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乡镇设立劳务开发站,村聘用劳务信息员,城镇社区开设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在市外还建立了88个专为农民工服务的办事处,形成了186个劳务基地。同时,我们整合和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依托现有职业教育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利用延伸到乡镇的农业信息网络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系统,运用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网络建立了969个乡镇就业信息平台。
    三是制定总体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我们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放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统筹谋划,纳入“十一五”规划并编制了专题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培训100万人、新增转移200万人的阶段性目标,以切实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2007年实现消除三峡库区农村移民“零转移就业”目标,“十一五”期末基本消除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零转移就业”家庭。
    二、从常规性培训向适应性培训转变,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开展技能培训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我们坚持“三个结合”,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有效促进了农民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是坚持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全市对农村劳动力实行短期、中期、长期培训相结合,并逐步由短期培训为主向中长期培训为主过渡,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中长期技能培训的比例已达到40%。2006年,我市对30岁以内的三峡库区移民、退役士兵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等“三类人员”,实行“学费全额资助、生活费包干补助”的扶持政策,资助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两证一转”,即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校就转为非农户口,并通过教育培训获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和职业技能鉴定证。全市已培训“三类人员”4.5万人,财政补贴1.5亿元。同时,我们在全市开展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力求实现招生即招工、结业即就业的目标,目前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已累计达93万人。
    二是坚持一般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全市制定扶持政策,按每培训并稳定就业1人,政府对培训机构给予50元奖励,引导和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减少一般性培训,扩大订单式培训规模。培训机构按照“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联系推荐就业”的原则,采取“校企结合”、“校镇结合”、“校校结合”等多种形式,使订单培训收到了较好效果,2006年全市完成订单培训20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98%以上。
    三是坚持产业培训和特色培训相结合。全市围绕市场需求量大的机械制造、建筑装饰、计算机应用、缝纫加工、社区服务等重点产业,对农村劳动力开展了12大类、64个工种的技能培训。同时,各地充分发挥地域传统优势,集中培训资金,整合培训资源,打造特色劳务。近年来,全市共投入特色劳务培训资金上亿元,培育了“富侨保健”、“石龙技工”、“三峡服装”等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特色劳务品牌。
    三、从单一型管理向全方位服务转变,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搞好服务是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效激励。过去由于重管理轻服务,农民对进城务工有很多后顾之忧。为此,我们提出让农民“快乐进城、无忧打工”的管理服务理念,着力推行“三化”,促进单一型管理向全方位服务转变。
    一是管理规范化。市政府于2005年颁布实施《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开展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了“用人单位和社区双重管理、以社区为主”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目前,试点工作已在13个区顺利开展。按照“维好权、服好务、管理好、稳得住”的要求,全市对进城务工人员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式”管理,只要拥有居住证即可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各项社区公共服务资源。
    二是服务人性化。为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困难,近年来我们在主城区建成“农民工公寓”36个,为1.3万农民工提供了廉租住房。对随农民工进城的学龄子女指定学校就近入学,与城镇居民子女入学享受同等待遇,全市现有133所城镇学校接纳了5.6万名农民工子女入学。此外,依托劳动力输出地村社集体组织,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农村事务全程代理、“留守儿童”义务家长、生产互助等多种服务。
    三是维权组织化。依托政府有组织地维护权益是广大进城务工农民的迫切愿望。我们充分调动司法、劳动、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加大政府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与劳动力输入较集中的省市共同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增强了农民工权益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工会等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作用,目前全市已有83万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
    四、从就业型转移向减少农民转变,促进农民工成为新市民
    目前,绝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实现了就业性转移,但并没有实现居住性转移。有的农民工即使在城市有了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也仍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我们对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放宽出口,鼓励农民离土。基于土地是最后生存保障的考虑,很多农民工虽已多年没有从事农业生产,但土地仍然保留在自己名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为促使有条件的农民工真正变为市民,我们在不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前提下,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已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家庭,鼓励其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转为城镇户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按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退还宅基地;采取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提供廉租房或购房补贴、子女入学继续享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农民退出的土地,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复耕和流转经营。2006年,全市共办理农转非17.9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
    二是寻找接口,帮助农民谋业。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是农民工进城和农村人口转移的前提。为帮助农民工进城就业,我们积极开展向全国11个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省市输出劳务的工作,要求本市主城区企业优先吸纳库区移民进城就业。同时,我们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多用库区农民工。对稳定吸收三峡库区移民就业且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申请财政贴息贷款,并享受免征部分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06年,全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215万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9.8万人。
    三是扩大入口,吸引农民入城。为打破城乡壁垒,吸引农民工进城落户,我们在努力消除城乡不平等的就业制度、工资制度、住房制度的同时,坚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规定凡有稳定收入、在城镇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的,都可以转为县城或小城镇户口,并与当地居民同享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权利。近郊各区由政府补贴建设了一批专供农民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并在感情上善待农民、生活上关心农民、政策上扶持农民,提出“城里人农村人,住进社区一家人”的口号,为农民工进城落户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常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