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是我国中部地区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具有3000年的开发史、100年的开放史和半个世纪的建市史,被誉为“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乡”和“服装新城”。新中国成立后,黄石作为全国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被列为国家“一五”时期60个和“二五”时期80个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形成了以原材料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拥有大冶钢厂等5家百年老厂和大冶有色金属公司等4家列入全国500强的企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胡锦涛同志在吉林考察时着重指出,振兴老工业基地“要切实做好打牢基础的工作”。我们体会到,老工业基地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缺乏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要实现振兴发展,切实做好打牢基础的工作非常重要。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抓好国企改革、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构建和谐环境作为推动黄石振兴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在优化行政环境、城市环境、社会环境上下功夫,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3年,全市GDP完成274亿元,同比增长10.5%,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4和1.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完成19.05亿元,同比增长11.8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23亿元,同比增长27%,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6和0.4个百分点,位居湖北第二。
    一、努力营造快捷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环境
    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调整改造的体制性障碍,增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内在动力,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和前提。因此,我们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习惯于用计划和行政手段抓经济工作的情况,把改善行政环境作为营造和谐环境的首要任务。
    注重体制创新,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在前两年对全市592家国有(集体)中小企业进行多种形式改革的基础上,2003年,我们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通过“两轮改制”,真正实现了政企分开,一批老企业重新焕发青春。
    注重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全市13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221项,精简率达70%以上。创建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审批”、“窗口式办文”、“一条龙服务”,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招投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财会核算中心,在全市三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普遍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制度,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着力点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政策、法律环境上来,营造有竞争力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
    注重解决“三为”,提高行政效率。针对一些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出台了“关于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5个规范性文件,实行了企业“宁静日”制度,颁布了“禁酒令”、“无缺位”服务制度和规范执法的“八项纪律”,实行了执法检查报批制、行政处罚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了行政绩效考评和失职追究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严厉查处和责任追究。
    二、努力营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环境
    针对资源型城市布局先天不足、规划相对滞后、建设欠账较多、产业比较单一的实际,近年来,我们以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转型为重点,全面优化城市环境。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城市功能。围绕建设鄂东区域中心城市和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我们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城市。2003年以来,我市先后投入近10亿元,以扮靓磁湖、山南开发和城郊对接为重点,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实施了城郊铁路、新火车站、城市区间快速道以及城市防洪、天然气等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布局,完善了城市功能,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构筑了良好的硬件平台。
    加强城市管理,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近年来,我们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集中在全市开展综合整治暴露垃圾、城市“牛皮癣”、车辆抛洒、摩托载客、占道经营活动,实现了城市环境的净化;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改造和新增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城市主次干道全部实现亮化;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磁湖、青山湖和黄荆山开山塘口的综合治理,搬迁中心城区“五小企业”20多家,重点整治了市区五个重点污染源,保护了生态环境。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城市产业转型。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我们通过强化“三个五”考核重点,即考核各县(市)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纳税500万元以上、就业500人以上的企业和项目,形成了“三个一批”的效应: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30多个,完成技改投资近20亿元,企业的装备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一批新兴产业迅速发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原材料延伸加工,引进了镀铝彩板、东山板材、业正板材、山力板材等项目,现已形成新型板材生产能力57万吨、在建项目50万吨、拟建项目65万吨,全部达产后可创产值近100亿元,实现利税近20亿元;一批替代产业初具规模,继轻纺工业培植出美尔雅和东贝压缩机之后,又一批工商企业通过退二进三、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武汉中商、中百等现代商贸企业,形成了以中商平价、中百超市为主体的现代商贸企业群。
    三、努力营造安定祥和、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针对老工业基地困难大、矛盾多、社会负担重的实际,近年来,我们以就业为重点,以社区为重心,以治安为保障,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老工业基地的社会稳定,使人民群众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得到实惠,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创造条件。
    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待业、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2003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0740个,安置“4050”人员8457人;加大对下岗职工免费再就业培训力度,通过培训实现再就业率达63%;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在继续抓好“两个确保”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全市有81267人享受“城低保”,保障率由5.5%上升到8.9%,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我们进一步健全了慈善救助、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了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的资助制度,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与此同时,启动和建成了一批扶贫项目,2003年全市低收入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3.25万人;2004年,我们又筛选了14个扶贫任务较重的村,组织了由30名市级领导挂帅的14个扶贫工作组,并落实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责任人,一定三年不变。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面对老工业基地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实际,我们严格执行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权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突出解决军转干部安置、征地拆迁安置、重复和越级上访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力度,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真正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整治隐患,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开展创建“平安黄石”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黄石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构建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作者: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杨如鹏 张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