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工人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随着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高技能人才的价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凝结着广大高技能人才的智慧和创造,饱含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大多数高技能人才是在平凡的岗位上成长起来的普通工人。他们没有高学历高文凭,但他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青岛港集装箱码头技师许振超,创造了震惊世界航运界的集装箱装卸效率,主持编写了国内第一本《港口桥吊作业手册》;鞍钢化工总厂的机修工人李晏家自学30门课程,技术创新成果56项,创效3000多万元。作为工人中的杰出群体,高技能人才身上充分体现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体现了当代中国产业工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不懈追求。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多种途径,大力加强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国家先后实施《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组织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竞赛,并启动“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训计划”等,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一支在各行各业生产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增长相对缓慢,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十分短缺。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相比,现有高技能人才结构也不尽合理,尤其是在一些新兴行业和产业,高技能人才匮乏问题较为严重。发达国家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占35%以上,中级技工占50%以上,初级技工占15%,而我国上述三项数字分别是5%、36%、60%。在城镇企业1.4亿职工中,高级技工仅为4%,与发达国家20%—40%的比例相差甚远。在上海、武汉、太原、沈阳、重庆等产业工人居多的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技师“断层”现象。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核心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短缺现象更为严重。例如,深圳一家企业为高级钳工开出6600元的月薪,青岛一制造公司急招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模具技工,年薪开出16万元,但这些招聘意向最终在人才市场上都未能如愿。在一些行业和企业,随着老一代高技能人才逐渐退休,出现了产品有订单,生产缺技工,不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和产品质量大起大落的局面。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生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反映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培养并用好一个高层次技能人才,可以带动一个技能人才群体;培养造就各行各业的各类高层次技能人才,可以带动整个行业企业乃至整个地区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1.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机制和社会环境。在我国,人们普遍存在着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错误观念,技能人才在社会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受这种观念影响,择业人员不愿当工人、当了工人不愿学习钻研技术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学校也不重视培养技术工人。为此,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树立高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骨干力量的观念,形成尊重和争做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良好风尚,营造重视技能以及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各行业、职业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要给予表彰,扩大其社会影响,提高其社会地位。要通过实施技能振兴行动,全面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
    2.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要加大对技能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先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二要面向企业生产实际,强化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开展技术攻关、观摩研讨和技能交流以及各类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形成。三要广泛利用培训基地等社会培训资源,采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以及运用现代培训技术等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后备青年技师的培养工作。四要完善技能传播方式,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传授技艺、名师带徒方面的重要作用,挖掘和整理高技能人才的绝招绝技,使其发扬光大。五要充分发挥高职技能院校的作用,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六要加快推进职工岗位终身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职工岗位终身培训教育网络,不断提高职工的应变能力。
    3.进行制度创新,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和机制。要高度重视制度创新,按照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技术技能水平对薪酬的影响比重,逐步形成凭技能水平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大力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为各类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环境,使他们尽快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为刻苦学习、岗位成才的带头人,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带头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的带头人。
    4.改进选拔评价方式,优化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氛围。要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技术创新以及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等多种形式,在各行业和职业领域不断发现、选拔和培育具有高超技能的领头人。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促进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加大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考核与评聘改革工作力度,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原则,扩大评聘范围,改进考评方法,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与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衔接,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一个大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于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