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成都怎么办?这是成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大焦点问题。成都是西南地区拥有一千多万人口的特大中心城市,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任务十分繁重。经过联系成都实际,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我们初步提出了建设“和谐成都”的蓝图。
    建设“和谐成都”,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事实证明,一个嫌贫爱富、只说空话不做实事的政府,决不会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政府;一个人心浮躁、情绪消极、工作疲沓的政府,决不会是高效廉洁的政府;一个群众有话无人听、有冤无处诉、有难无人扶的地方,决不会是和谐稳定的地方。因此,建设“和谐成都”,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必须在加快“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时,以新的思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创新政府管理。目标是:以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为宗旨,建设服务政府;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特征,建设开放政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标准,建设廉洁政府;以保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为己任,建设责任政府;以提高效率、效能为旨归,建设绩效政府;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建设法治政府。市委、市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特别是保证广大工人和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中应该享受的成果。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针对本地具体问题,把中央关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建设“和谐成都”,必须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成都和全国一样,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主流。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就业形势严峻、部分产业工人生活困难、农民失地等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成都市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2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3000美元的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尖锐化时期、社会问题多发期。在这一时期,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关爱困难群体,统筹协调好各类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抓好就业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当务之急。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实行属地和动态双重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将低保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补助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创新思路,推出一系列增加就业岗位、帮扶下岗职工的具体措施:大力发展商贸、餐饮、旅游、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兴办以就业为主要目的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引导和扶持街道、社区创办各种类型的就业实体。从一个个与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事情做起,创造和谐氛围,增强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形成万众一心、共谋发展的巨大凝聚力。继续坚持和完善从1989年开始建立和实施的为民办实事的目标制度。每年把拟办的实事项目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考核。在办实事过程中,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以扎实的工作造福于民。
    建设“和谐成都”,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成都具有明显的大城市带大郊区的特点,农村居民达65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建设“和谐成都”,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农村是关键。必须牢固树立和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重点。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兼顾各方、协调发展的突破口,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把农业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到整个社会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总格局中统筹安排,建立城乡一体、相互推动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让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仅惠及广大城市居民,更要惠及广大农村群众。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我们明确提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全市城市化率迅速提高,到2007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社会利益调整过程,必然要面临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让广大农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探索“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形式;要以规划为龙头,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加速农村与城市对接;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统筹城乡产业布局,以产业聚集带动生产要素和人口的聚集;要以制度并实施配套政策为保证,采取分类办班、免费培训,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发放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政府组织农忙服务等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大力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农民“失地不失利”。
    建设“和谐成都”,必须大力培育城市文明。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需要有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成都是一座有着4500年文明史,3000年建城史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谐成都”,就要植根历史,创造未来,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先进的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提高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就要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气正、心顺、和睦相处、文明守法、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个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城市,必定是一个文明的城市。我们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范畴,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提出了力争首批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在创建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为建设“和谐成都”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力量,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创建过程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难点问题,真正成为群众的带头人和贴心人。在创建过程中,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创建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全体市民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总之,市委中心组在学习研究中不仅提高了对中央精神的认识,而且增强了落实中央精神的自觉性。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市委的各项要求已经十分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怎样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是对市委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为了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落实这一关键环节,以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为保障,以团结互助、扶贫济困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在努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中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中进一步打牢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能使全市人民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共同建设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新成都。
    (作者: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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